近日,常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据悉,自2010年11月15 日起,常州交通管理部门将开始对市区(含武进区,下同)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正常登记上牌。为方便群众,2010年11月15日至2011年1月31日间,市区将设置若干上牌点(地址附后)集中办理上牌手续;之后,电动自行车统一到市区车辆管理所及指定地点登记上牌。
“封杀” 电动车,长三角地区“先行者”
对电动车进行“封杀”,在长三角地区常州是“先行者”。而作为中国电动自行车生产地之一,常州是第一个实行电动车管制的城市,也是江苏率先严控电动自行车的城市。早在2005年9月,常州实行电动车上牌管理,严禁无牌无证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严禁电动自行车上机动车道行驶及违法载人。2006年1月1日,常州市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明令即日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须按实际销售时间开具发票,严禁开具虚假发票。对未按规定要求开具发票的企业及个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购车发票不符合规定,公安机关不予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经销商开虚假发票,消费者涂改发票,都将受处罚。2006年12月,常州市政府公布: 2007年1月1日后购买的电动车停止上牌,无牌车禁止上路,有牌电动车在5年使用到期后报废。
恢复上牌 回归法理
在历经近四年之后,常州市重新回归对电动自行车的上牌管理。对电动自行车的交通管理向来备受争议,常州从最先实行对电动车的管制,到禁止上牌,到放任自流,再到现在的重新实行上牌管制。对此,常州鸿尔达常务副总蒋学鉴表示,此次政策的出台是常州完成了回归法理的漫长之路,也是民生民意的体现。 五年未满 政策新规似有话说
依照2007年的政策规定,有牌电动车在5年使用到期后报废。从刚刚新出台的政策来看,这项老政策似乎已不见踪影。是不是也说明在五年将满的时候,新规的出台,是在对07政策规定中不合理之处的纠正?那些即将满五岁的电动车是不是可以继续上路?
另外,常州板块原来是电动车产业重要的板块之一,但现在地位直线下降,不知道政府这次加强管理,对产业的发展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是否表明常州市政府在对电动自行车说不以后,也将开始计划对这个产业加强管理?是否会在如税收、产业政策和引导等方面采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