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听会上,也有人提出,最高限速20公里是不是可以调整,因为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和其庞大拥有量相比,其实并不是太高。
但这个观点马上就有人站出来反对。原来在省质监局工作的陈亚璋站起来发言:“我要来唱反调了,电动自行车,就是要严查、严管。”
老陈的发言很有说服力:“我们看到的统计数据,都是统计死亡人数,都是电动车和汽车撞,其实,还有大量电动车和自行车,电动车和行人发生碰撞的事故,这个事故数量肯定要多得多,交警部门根本无法统计在内。电动车与机动车相比,电动车是弱者;但电动车与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相比,电动车是强者。现在电动车都在非机动车道上骑,我们难道不该对其限速,从而保障其他人的安全吗?”
来自杭州市西湖区交警大队的陈临发言起来就多了几分权威性,他给电动车顽疾开了一张药方:建立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上牌制度,千万不能在杭州市区不能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却在其他县市能上牌,同时,还要在全省建立统一查询系统,这对于查被盗车很有好处。
有关酒驾
一个严厉的建议:重罚酒后驾车官员
来自萧山的陈关忠昨天表达了一个观点:车越来越多,光靠驾驶员的道德和自觉并不能够解决所有的矛盾和问题,生命是宝贵的,珍惜生命是硬道理。因此,他认为,杜绝酒后驾驶,要用最严厉的惩罚力度来实现。
陈关忠提了一个建议:官员犯法要“罪加一等”。不过,老陈也知道,法律面前,是一视同仁的,犯同样的错,不应该有不同的惩罚,但他却表达了另外一种意思:“对酒后开车上路的政府官员,不仅要从交通法规上坚决给予处罚,还可以通过政府部门内部的相关纪律条令给予最严格的处罚。”
他说不妨启动市民监督和举报酒后驾驶机制,让市民们尽自己的义务来进行监督举报。
看了《钱江晚报》,得知此次公听会的沈天也表达了类似观点,他的发言,也许代表了许多老百姓的一种情绪:“对于酒驾醉驾的查处,要以最严厉的查处来纠正这些违法违规,我认为,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我的观点越严格越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