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内伤之二:纠缠乱战VS苦捱死磕——都是价差惹的祸
不要责备杂牌小厂的低价扰乱了市场,况且并不是所有的低价都是劣质,因为总有一部分也是想规矩做人的良民,大牌子当初何尝不也是从小厂做起来的?杂牌小厂之所以能够犯错误,是因为那些大中型厂家给了他们犯错误的机会。
杂牌小厂是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配套件质次价低、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也低,再加上售后服务方面象导弹技术一样“发射后不管”,因此可以与正规厂家拉开明显的价差,这个价差就是他们的生存空间。
我并不是说要主流厂家都把价格往下砸,而是说只要把与杂牌车的出厂价差控制在空配价的10%左右,(同等配置的可比状态下)空配零售价差控制在10-15%,形成与品牌附加值相对应的合理价差,这样老百姓就觉得买得值。10-15%品牌价差,是高值消费品的心理价差,再高了就把老百姓吓走了,在零售店面的镜头回放是顾客听到报价之后转身就走,丝毫不带犹豫的,而且一边走心里一边还忿忿不平:“这么贵,抢钱啊!你有权要价,我有权不买!”
只要主流厂家主动把行情调至合理的零售限价区间,就会把杂牌的零售商挤死,连续四个月卖不动,也就连续四个月不向杂牌厂进货,其零售商和杂牌厂就得一起关门大吉。
其实很多道理大家都懂,都能从理论和实践上一套一套的,有的还仿佛是高人,但是在既得利益面前,真正有勇气像华山派掌门人岳不群那样做到“欲练神功,挥刀自宫”者,试问又有几人?舍得之间,进退之间,一念之隔,聪明人常常做出糊涂事。
结构性内伤之三:价格战——最低级有效的战术竞争,最高境界的战略博奕。
该来的,迟早都会来,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价格战已经打响,而且还会继续打,打打停停,停停打打,不打是等死,打则不一定是找死,但是打与不打不是由哪一个企业说了算,因为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行业利润由厚到薄,这是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规律,谁怀疑这个破旧的观点,谁就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打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初步告一段落?答:打到论斤称的地步。即平均出厂毛利低于7%,接近盈亏平衡点,靠规模效益存活,存活不下去的就走人,留下来的,大家都打不下去了,所以也不打了,一部分厂家感到索然无味,不如改行搞餐饮酒店房地产去,于是涮掉一批,一部分厂家的经营管理跟不上,或自尊自大不理睬经销商消费者的呼声脱离了市场,于是又涮掉一批,最后剩下的就较少了,于是行业厂商数量减少,品牌数减少,集中度提高,大家又开始抬高配置,拉升质量,价格分阶段上调,虽然粥少,但僧也不多,于是皆大欢喜。 行业市场就这样在供求变化之间起落沉浮,而市场规律就是其中一只看不见的手,在幕后指挥和操纵这条股票曲线。
结构性内伤之四:无利不起早——政府监管调控的职能缺失
主流大中型厂家无一不呼吁行业规范、行业净化、优胜劣汰,指望政府出面用“上帝之手”把那些“坏孩子”赶出圈外,但是政府与行业之间说到底也是一种交易,个人认为政府其实是专门从事行政管理这个特殊垄断行业的特殊垄断企业,是由名叫公务员的员工组成,利润就是征收的各项税费,既然也是企业,那么必然也是无利不起早,规范净化电动车对他有什么好处呢?没有好处,增加不了国税,国务院不乐意管,增加不了地税,地方政府不管,不仅不管,还给你电动车行业小鞋穿,念紧箍咒修理你。
正因为知道政府部门的这个关键穴位,2004年5月,受某两大摩企董事长所托,笔者操刀《中国摩托车行业征税管理现状及整改方案》,并于同年7月获得国务院发改委采纳,实行国家统一印制和发售二维防伪的摩托车身份证式的《大合格证》,导致一大批小厂被迫关停,因为摩托车如果没有这种身份证式的《大合格证》,就没有上牌照的资格,顾客不敢买,经销商就不敢进货。让顾客不敢买,失去了最底层的消费需求,小厂的产品卖不出去,价格再低也是白搭。这就是疑难杂症必须从根上治,才能根治的技术原理。对于电动车行业,相信亦可故伎重演,但前提是电动车登记上牌这个政策作为前置才行。(未完待续)
接中篇:痛并快乐着:电动车行业的发展阻力和未来走势(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