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走机动车道,违法!禁止电动车违规载人!”——我们视而不见!
今日是福州电动自行车上牌后的第一天。记者在五四北路、北环中路思儿亭高架桥下看到,很多无牌电动自行车在路上飞快行驶。有的是老头载着老太太,有的是年轻小伙载着姑娘,有的是大人载着小孩。有的经过马路时在人群中横冲直撞、左右突围,记者发现,这些电动车大多为旧车,且是无牌行驶。
“你抢我不抢”
据了解,福州实行电动自行车挂牌上路后,截至26日晚上10点,全市共报牌95600辆,其中鼓楼区37678辆。昨天最后一天报牌人数火爆,市区四个报牌点工作时间延长到夜里12点。警方表示,旧车报牌结束后,这些集中报牌点将继续保留,用于新车报牌资料录入等工作。
“一带俩儿”
警方表示,市民驾驶已上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悬挂号牌、随身携带行驶证;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自觉靠右行驶。
车后均“无牌”
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违反信号灯、禁令标志、标线通行将被处以50元罚款,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可暂扣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