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卖电动车要先登记
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禁止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征求意见稿》指出,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持营业执照、电动自行车产品照片及相关技术数据等材料向市质监部门申请电动自行车合格产品目录登记。福州市质监部门收到申请后,要会同公安交通、工商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列入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告。
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效发票。《征求意见稿》强调,铅酸蓄电池生产经营者、使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要实行以旧换新销售等办法并负责回收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的废铅酸蓄电池交给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统一处理。
【报牌】报牌须提供这些材料
《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上牌时,申请人应持下列材料:(一)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购车发票等车辆合法来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上牌条件的电动自行车,有关部门将在当日内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和行驶证。
对于办法实施前,申请人购买的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不予登记。
【通行】允许搭载一名12岁以下儿童
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电动自行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在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在非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没有划分中心线、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驾驶人应当靠右边驾驶电动自行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二)携带行驶证;(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四)横过机动车道或制动器失效时,须下车推行;(五)驾驶电动自行车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坐椅。
中小学生禁驾电动自行车
驾驶电动自行车禁止下列行为:(一)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二)醉酒驾驶;(三)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四)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五)擅自安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管理的装置。
此外,驾驶人在电动自行车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罚则】违规销售电动车,将没收
《征求意见稿》明确,违反该办法规定,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依法处罚;购买者可予以退货或者更换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以二十元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以五十元罚款,电动自行车、电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其车辆:(一)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二)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的号牌、行驶证的;(三)违反信号灯、禁令标志 、标线通行的。
【分工】多个部门联手分块管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环境保护、城管执法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具体分工是:(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道路行驶管理;(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实施监督管理;(四)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五)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管理,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相关链接
电动车怎么管市政府征意见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份意见稿围绕福州市电动车的管理,作出一系列具体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10年4月8日,在此期间,广大市民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下列途径提交:1.邮寄至鼓楼区乌山路96号市政府大楼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1);2.登录“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
福州市法制办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收到的建议和意见,并采纳其中的合理“声音”。
海都网友热议电动车整治
昨日,海峡都市报刊登《4月起榕城电动车须上牌》一文后,许多网友纷纷留言,发表自己的看法,截至昨晚8时,留言数量已达200多条。以下是部分网友的观点:
海都网友(小鱼):很多骑电动车者不遵守交通规则,的确是榕城交通乱象的顽疾,市政府整治电动车,我们完全支持,因为这也是对骑车人的生命负责。但是限制超标电动车上路后,政府一定要大力发展公交,方便市民出行。
海都网友(鸭大嘴):很多电动车闯红灯、闯禁行,并骑到机动车道上,变道时不打转向灯,这些违章行为,既扰乱了交通秩序,又埋下了安全隐患。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电动车没有纳入规范管理,骑电动车的人没经过交规培训。希望这次交通整治后,对达标电动车骑车者也要经过培训,取得驾照后才能上路。
海都网友(秋江月):政府整治电动车要充分听取民意,建议不要搞“一刀切”,对于一些低收入家庭在政策上给予倾斜。
海都网友(望江南):政府对市区交通整治要持之以恒,不要“一阵风”。(王勋阙文龙林丹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