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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金:警方开先河将肇事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
来源:大河报     2009-12-15 8: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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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警方开先河将肇事电动车定性为机动车

  对于黄凡来说,电动车的性质直接关系到自己的定罪量刑。因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黄凡如果驾驶的是非机动车肇事逃逸,并涉嫌交通肇事罪,除了需对受害者进行民事赔偿外,最多只需承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仅是15天的治安拘留。如果自己的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根据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并构成交通肇事罪,最低也要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车被指不符合“国标”

  那么,瑞金警方为什么会认定黄凡的电动车是机动车呢?警方的法律依据究竟是什么?

  12月11日,瑞金市公安局副局长兼交管大队大队长黄锋常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人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将电动自行车归入了非机动车,这对相关法律的理解是有偏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将在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明确定性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不存在第三种。针对机动车,法律的定位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而非机动车,则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人们只看到了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但却不去注意它是有限制性规定的,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黄锋常说,根据电动车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质量应不大于40公斤,而且要安装有脚踏骑行装置。而黄凡的电动车经鉴定有80公斤重,设计最高时速达每小时60公里,也没有脚踏装置,我们认为它应该属于轻便的电动摩托车。交通事故车辆技术【2009】第400861鉴定结论书也认定:该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因为三项有关电动车的硬性指标,黄凡的车均不符合。

  或为处置电动车肇事范例

  超标电动自行车撞人被以机动车肇事处理,瑞金警方的这一做法在江西省还未有过,

  消息一出,即被媒体称为全国首例。

  黄锋常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这起案例能够教育更多的人对法律、对生命心存敬畏,同时,他希望国家对电动车生产企业出台明确规定,“澄清人们对电动车的误读”。

  记者了解到,去年一年,江西省非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1462起,造成349人死亡,1902人受伤,绝大多数事故与电动车有关。而电动自行车由于经常抢占机动车道或人行道、逆行和带人行驶等,被认为是严重的交通隐患。“一直以来,电动车肇事率不低,处理不多。但在司法实践中,瑞金交警大多遵循的是宽严相济的原则。普通事故如果能自觉承担责任并迅速赔偿,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交警一般采取调解解决,而8·29案件太恶劣。”黄锋常说。

  记者在瑞金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宣传科获悉,瑞金这起电动车撞人车主面临刑罚的消息传开后,引起众多电动自行车主的关注,这些天来给电动车办理摩托车驾驶证的市民明显增多。该科科长刘武平说:“人们对将超标电动车归为机动车的认识正在变得清晰,既然不是人力车,就应该定性为机动车,包括机械动力和电力动力。如果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一直无定论,势必会引起交通管理中很多无法操作的困惑。比如,不少大城市的公交车就是电动车,它若发生交通事故,用非机动车辆定性事故能说得通吗?”

  采访中,警方一名办案者认为,此案或为处置超标电动车肇事案提供了范例。不过,事情最终还要看法院审理结果。

  目前,被认定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黄凡已被瑞金市人民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起诉到瑞金市人民法院。如果罪名成立,黄凡将面临3年以上有期徒刑。

  另据了解,南昌市目前对电动车实行三级管理,车速与摩托车相差无几的高速电摩和燃油助力车,上路即扣留车辆,并按无证无照驾驶机动车进行处罚。

  相关链接超标电动车算不算机动车?国标委专家尚未“作答”

  国家标准委本月11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标准”的专家解答后,全文公布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等4项国家标准,并表示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按期实施。根据国家标准委发布的电动摩托车的定义,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将纳入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被划入机动车范畴。在此标准发布前几天,媒体提前透露了相关信息,在社会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极大争议。

  标准委发布的专家解答称“电动摩托车是摩托车的一种”,而摩托车历史上即按机动车管理,并援引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内容,重申“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整车重量不大于40kg”。

  对于社会较为关心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否要归属到电动摩托车范围,是否需要考驾照和上牌照的问题,在这份“专家作答”中没有提及。文中只是称“电动自行车与电动轻便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并表示“目前消费者购买使用的,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车主不存在需要考驾照、上机动车牌照等问题”。而对于不符合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是属于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没有明确说明。

  北京市交管局相关人士称,这项行业标准尚缺法律支持,《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并没有电动摩托车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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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瑞金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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