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高兴来参加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2009年高峰论坛,根据会务组的要求安排让我来谈一下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出台以后,对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影响。那么,现在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出台了,那么实际上这个标准的出台肯定有很深刻的背景,那么首先我想先介绍下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出台的背景,以我个人的理解是这样几个方面:
一方面,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以及各地人大、各地政协在每年的两会当中的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提案数不断增加。从今年,2009年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关于电动自行车的提案就有了8份,而且是很专业的8份,不包括其他方面涉及到的电动自行车。针对这8份提案,国家工信部专门组织了国家有关部门(主要有9个部门),包括我们自行车协会,自行车专业委员会来讨论,怎样来答复这些两会提出的提案。这一提案所包括的内容比较广,一个就涉及到目前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重量,以及电动自行车的标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处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的税收,电动自行车的道路行驶等等。这些问题应该说也是一针见血的,或者说是对我们这个行业点到了点子上面。现在实际上也纷纷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或电动两轮车的标准有一个系列的完整的产品分类。
第二个背景也就是,几年来各地交管局车辆管理和道路管理出现了困惑,这个困惑江苏省公安厅交管局的朱局长已讲得比较详细。实际上,各地的交管局对电动自行车到底是按机动车管理,还是按非机动车管理?目前的标准是属于非机动车的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的条件。因为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动摩托车的标准还没出台,他们只能是按非机动车来管理。但是好多豪华、超豪华的产品已经超出了这个范围,他们就是管理依旧,所以引起了他们在管理当中和道路行驶当中所出现的管理上的困惑。
第三个是各地的的交管局对电动两轮车的交通事故处理上出现了困惑。现在出现了好多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尽管刚才我们的朱局谈到在交通事故的比例和起诉方面在增加,但是从比例上面,我认为还是在这范围以内。因为我们的全国拥有量在不断增加。但他们在对交通事故的定性上面,到底是按机动车来定性,还是按非机动车来定性,他们感到很多的困惑。因为交通事故的定性,按机动车还是按非机动车,绝对是两个概念。如果是按机动车方面来定性的话,那么他所得到的赔偿可能就是。。。因为都是机动车他是一个强者,也不是弱者。而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管理上来属于一个弱者,这是属于一个在倾向型处理方面的体现。所以他们在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都有很大的困惑。应该说,很多地方也都请示公安部怎样处理,这实际上也是一个问题。因为如果按机动车(来处理的话),现在没有依据。国家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还没出台,现在还没有依据。这也是一个因素。
第四个因素,就是各地工商、质检管理部门在监管电动自行车产品当中还感到困惑。各地的工商也好,质管部门也好,也纷纷向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反映,这到底是按什么来管,怎样来管。这也是存在一个困惑,所以呼声也很大。
第五个,也是电动自行车行业与电动摩托车行业之间的市场利益纷争与不均。这也促进了电动摩托车行业怎样想办法尽快把电动摩托车的标准制定出来。大家在日常的营销过程当中,也应该说碰到这样的问题,或是有这样的一个声音,好像电动自行车把摩托车的市场给抢占了。摩托车在全国100多个城市是禁止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是没有这一方面的顾虑,都是可以销售、行驶。这也是一个行业之间的争分,市场争分。
第六个,我们电动自行车行业内部的不统一,不协调,不规范的状况,也促进了,促使了政府管理部门要加快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这一国家标准的出台。实际上,内部的不统一主要还是在对标准意见的不统一、技术要求意见的不统一。生产销售产品的不规范也引起了各地政府管理部门和社会层次对产品的反映。所以上述的这些因素,促使了电动摩托车的标准能够突破原来的想法,加快出台的进展。原来有一个这样的说法,电动自行车的标准同时出台,但现在不管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否出台,电动摩托车的标准首先出台。这也就是一些因素。我认为的这些因素有这样的一个背景。
第二,现在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出台了,那么它关键的技术要求内容是什么,我们今天不讲标准,我就把里面的东西拎一下。所以我想第二个问题主要谈的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标准关于技术要求的内容,主要是三大方面:
一个就是电动自行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是无缝衔接,它是在标准制定过程中有这样的一个要求,叫无缝衔接。那么什么叫无缝衔接呢。这一无缝衔接实际上是体现在整车的重量和车速。以现在新的标准,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定义即是由电力驱动的轻便电动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两轮摩托车,最高实际车速大于20公里,但不大于50公里每小时。第二条,或者是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公斤,最高实际车速不大于10公里。这就是电动轻便摩托车的两条定义。两条当中只要具备其中一条即可。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实际车速不大于5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公斤的三轮轻便摩托车。电动三轮轻便摩托车也好,电动三轮摩托车也好,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公斤,这一“不超过400公斤”在定义上是不含电池的。电动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两轮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实际车速大于50公里的两轮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是由电力驱动的,最高实际车速大于50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不超过400公斤的三轮摩托车。这个无缝衔接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摩托车这三线在重量或车速上的一个衔接,它是没有缝的。不说是你可以在三十几或者四十几这样一个区别,或者它速度在50公里,48公里,52公里没有这样的一个要求。所以它在这一方面是无缝衔接的。这一个是他们在制定标准过程当中的一个原则。
第二个方面是电气安全要求。无论是电动自行车还是电动摩托车,在电气方面都有一个很高的要求。除了我们电动自行车现有的电气安全要求,比如说过流、欠压、短路这样一个保护的功能以外,还有过充,过载,触电等保护。还有防水试验、耐压试验,启动行驶和停车的功能要求。这些实际上都是因为涉一个电的问题,是从电气安全要求的角度出发的。凡是涉及到整车的触电问题也好、有什么动作的安全问题也好,这里面都已经涉及到了。因为我们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内容多了,要求也高了。
第三个是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性能要求。它里面奉行一个动性性能的要求。除了电动自行车所拥有的最高时速、爬坡能力、能量消耗率,续行里程,电动自行车速度功率等以外,还有一个加速性的要求,还有一个防漏电、以及电量显示装置要求,转向装置要求。即转向轮的向左或向右转的转角不能大于48度。电动三轮车不能大于45度。这些方面的限制要求也是从安全角度处出发的。无论是电动摩托车还是电动轻便摩托车,除了上述所讲的标准,在摩托车安全要求的基础上面所增加的内容,其他的还有摩托车标准上的要求。包括灯光、结构、震度试验等等。这是第二方面电动标准在关键技术要求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