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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命运或将有了结论
来源:南方网    2009-9-15 9: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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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按照有关部门的设想,深圳拟于2010年启动“禁电”,具体禁行的范围还在进一步研究中。

  “禁电”声急

  在合法与非法的灰色地带踟蹰6年之后,深圳电动自行车的命运或将有了结论。今年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种种迹象表明,深圳的“禁电”工作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省府有关部门答复,《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只在市法制办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民众参与度不够高,建议学习广州做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项民意调查;“禁电”范围需再行研究,应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的市民出行;完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前提,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在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也提出了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禁电”措施,并尽快取得省政府同意批复。拟办意见还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禁电”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禁电”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的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市政府办公厅还提出了一个具体的时间表,提出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11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10年实施。

  市府办公厅还提出,深圳市“禁电”的空间范围是全面禁行还是部分禁行可以再做研究,应当适当考虑公交难以覆盖的偏远地区市民出行难的问题。完善、通畅和广覆盖的公共交通网络是禁电的前提条件,建议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深圳“禁电”

  倒计时

  ●2008年11月,深圳市交警局起草的《深圳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提交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并进入“听取市民意见”阶段。

  ●2009年6月9日,深圳市法制办与深圳市交警局有关负责人赴省府办公厅、法制办就禁行电动自行车工作进行汇报、沟通,并与广州、珠海两市相关部门就该项工作进行了座谈。

  ●在获得了省府的答复后,深圳市政府办公厅提出拟办意见,提出要学习借鉴广州、珠海等城市经验,采取科学“禁电”措施;希望市公安交警局尽快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禁电”专项民意调查,进一步研究“禁电”范围;市交通局负责完善公共交通网,对特区外公交线路、的士线路进行科学规划,缓解“禁电”后市民出行问题。待市公安交警局民意调查完毕之后,再次向省相关部门进行汇报、沟通,争取今年11月前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2010年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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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圳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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