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客屡禁不止?下月起整治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拉客行为
[提要] 川流不息的行人,车水马龙的街道,交通显得十分拥挤;出租车有时候发挥不了作用,于是电动车受到很多人的青睐。
川流不息的行人,车水马龙的街道,交通显得十分拥挤;出租车有时候发挥不了作用,于是电动车受到很多人的青睐。电动车凭借轻巧灵敏的特点给出行者带来很大方便。
电动车自行车在方便我们的同时,它所带来的隐患也是不容小觑,这其中就不乏电动车拉客的行为。在很多地方,像拉客、载货的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已经成为一些人的盈利手段。“电动车拉客”在法律上来讲是违法的,属于“非法营运”管理部门,毕竟很多拉客的电动车主,不遵守交通规则,喜欢乱闯,大小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因为电动车引起的。
多地为此也采取电动车拉客整治活动。
近日,郑州市颁布《郑州市规范城市客运行为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12月1日起开始实行。《规定》中,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私自“拉活”的,最高罚5000元;驾驶机动车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的,暂扣其机动车驾驶证三个月至六个月;建立非法客运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举报受理部门和举报方式。
昆明市交警针对电动自行车非法从事经营性客运活动,处警告或者罚款,再次被查获的,对电动自行车予以收缴后销毁。
深圳市交警采取的方式是以罚款为次教育为主,在行驶过程中深圳交警一但发现就会开罚单处理以示警告。
电动车拉客已经打击过多次,但还是屡禁不止。拉客的人群,一般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居多。为了维持家计,针对电动车的各种打击行动,他们也不得不靠躲避来逃离法律的制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电动车拉客”是违法的,法不容情,不遵守交通规则就没办法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而且处罚也不是目的,不论是骑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拉客的,还是走路的、送外卖的……每个人只要遵纪守法,那么我们出行的安全就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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