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牌和套牌的后果,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提要]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体例》第33条中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虽说,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上的是非机动车牌照,由各地方交管部门进行管理,各地针对非机动车套牌,伪造号牌的行为都做了相关的处罚规定,比如:
《浙江省非机动车管理体例》第33条中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对行驶证、号牌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500元罚款。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伪造、变造非机动车号牌或者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非机动车牌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在南宁市,交警每天都能查到几十张张左右的假牌或者套牌。有着丰富经验的执勤交警对于电动车假牌一眼便能识破,而对于电动车嫌疑的套牌,通过触摸、观察、询问便能猜出一二。针对这些悬挂假牌、套牌的车辆,一是对车牌进行拆卸后由交警部门进行收缴;二是要求车主提供电动车发票,对于能提供发票的教育处罚后放行,对于提供不出发票的对电动车进行查扣。
北京对于套牌,伪造电动车牌照的处罚力度更大,2018年出台的《北京市非机动车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此外,天津,昆明,太原,南昌等地都有出台相关的针对电动自行车套牌和假牌处理办法。随着各省市陆续公布电动自行车挂牌规定,关于牌照方面的问题肯定会有详细的说明。因此,还没有上牌的朋友注意啦,如果你的电动车因为违标等各方面的原因还没有上牌,那么建议你先咨询一下当地的交管部门如何处理。可以上临时牌,或者通过以旧换新,返厂回收,或者直接报废,再或者上外地牌照,但超标电动车千万不能去伪造牌照或者套牌,交警部门将严厉打击这种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那是相当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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