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吐槽!电动车新国标公示稿中三条荒唐的规定!
[提要] 当下正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报批稿公示期间。公示的目的就是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完善,为正式出台做准备。
当下正是《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为新国标)报批稿公示期间。公示的目的就是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进行完善,为正式出台做准备。从电动车商情收集到的信息显示,新国标报批稿的出台存在诸多的问题,社会各界以及技术专业人士肯定会提出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在此,电动车商情对新国标报批稿中出现的明显的3条问题内容进行介绍:
在尺寸限值上,这次新国标设定的有些数据极为不科学。其中新国标这样描述: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为什么把鞍座的数值设定为635mm?从经过查阅的资料中才得知,这是儿童通车标准。童车标准设定这样的高度目的很清楚,儿童身材矮小,鞍座不能设计过高,以确保儿童在骑行中的安全。但是,新国标设定这样的数据,表面上看国标有了合法的数据,但是明显有偷懒的感觉。
在淋水涉水性能内容中,有这样描述:规定的淋水涉水试验,试验后,电动自行车应该可以正常骑行,各电器件功能安全,绝缘电阻值应当大于1M欧姆。可以想象一下,一辆汽车涉水之后能马上驾驶吗?居然要求电动自行车的电器件要求超过汽车!如果,电动自行车能有淋水试验已经是一大进步(老国标中没有的)。但让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一步登天”,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要知道,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绝大部分是普通市民和社会底层老百姓,新国标制定者如此苛刻地制定新国标,带来的是电动自行车制造成本的大幅上升。由此可见,这些专家不知道是这么想的。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801/2018012708383769.htm
正在加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