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将被拘留!低速车上路要挂牌、要考证!
[提要] 对于驾驶拼装、报废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的,除了处以罚款外,还将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新能源低速车的定位问题一直是行业讨论的重点,在低速车标准尚未出台的今天,某些地方政府却善做主张强推管理规定,当然有些规定比较合理,比如登记、挂牌等等,但大部分都让人难以理解,比如周口近日发布通告,对电动四轮车进行管制,电动四轮车上路要挂牌、考证。
考证现实吗?还是另类的“禁电”?
在国家大力提倡新能源的今天,罔顾市场与现实的地方政策却层出不穷,这不得不说是低速电动车行业的悲哀。而擅自将低速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也是匪夷所思的操作,尚没有行业标准的低速电动车要上机动车牌谈何容易?在新能源拍照即将在全国推行的今天,这样的政策显然没法深入民心。
低速电动车该如何监管?考验政府智慧
对于低速电动车的管理,国家尚无统一规定。比如驻马店市成立了电动汽车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电动汽车日常管理工作。该市对电动汽车的定义是,指以锂电池、铅酸电池等为纯动力,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乘用、公交等四轮车辆。驻马店要求全市电动汽车要办理登记上牌。但这个牌照与周口市不同,并非机动车牌照,是当地工信局参照国际式样制作的电动汽车号牌。
不得不承认,低速电动车在法律监管之外“野蛮生长”,不仅不足以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反而会制造新的问题。但是监管并不等于乱管,规范低速电动车出行要“合理”、“合法”、“合情”。
10月26日,工信部公布了《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6432号建议的答复》,就9月份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将四轮低速电动车纳入摩托车类别管理标准”给出明确回复。《答复》表示,对于低速电动车相关问题,将按照国务院“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三个一批治理思路批示进行处理。目前“升级一批”现已建立通道,“规范一批”和“淘汰一批”的具体政策措施尚在讨论制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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