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全国多地管制电动车汇总:规范管理渐成主流!
[提要] 近期山西太原、陕西西安、海南海口、湖南永州等地多部门联合展开针对电动车的整治活动。
近期山西太原、陕西西安、海南海口、湖南永州等地多部门联合展开针对电动车的整治活动。虽然不少地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比如广东东莞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上路就会被查甚至强制收车,但整体上看,地方政府在决策上已经很少一刀切,更多的是规范电动车出行秩序,打击非法运营,诸如太原等地为电动车上牌的举动将成为常态,也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车出行安全和出行秩序。
山西太原:电动车上牌受欢迎
6月2日,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太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该《条例》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虽然对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还存在一些争议,但就目前收到的建议和意见看,多数市民还是认为电动自行车出行随意性太大,电动自行车“无法管”的局面应该尽快改观。
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处长赵顺伟介绍,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一方面可以监督驾驶人限制车速,注意交通安全,另一方面现在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事件屡屡出现,该制度的实施也便于交警部门利用监控设施更加准确地锁定肇事车辆。另外,发生电动自行车失窃后,可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牌照进行登记查询,车主信息和车辆信息可以一一对应,有助于帮助市民及时找回失窃车辆。
该条例不出意外将在年内实施。
陕西西安:打击非法运营
6月21日,西安市交警支队发布《关于加强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管理的通告(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通告》中对摩托车、三轮车非法载客严厉禁止,在《通告》第四条中明文提出: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管制措施。
但《通告》中也明确提出超过国家电动自行车标准,最高设计时速高于20公里且不大于50公里的电驱动的两轮、三轮车属轻便摩托车,一律不予登记发放牌证。
西安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禁止通行的是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打击的是利用电动两轮、三轮车辆参与非法营运,这和市民生活中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只要市民在使用电动自行车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就完全可以享受到非机动车辆在城市道路交通的合法权益。”
海南海口:出台七项措施管理电动车
6月17日,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节目播出后,海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作出批示。针对央视报道电动自行车交通乱象,海口市18日下午召开电动自行车乱象整治新闻发布会,表示该市公安交警支队将采取七大解决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根本好转。
自2012年《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海口首次将电动自行车管理纳入法制范畴,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七大措施中以“三驾三乱两闯”交通大整治为主,建立惩罚机制管理电动车出行。同时提出落实电动自行车注册上牌管理工作措施,强化电动自行车注册服务力度,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上牌注册的条件。
湖南永州:淘汰超标车
近日颁布的《永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争议比较大,除了对于超标车零容忍之外,《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经销单位引进屯积超标电动自行车,对引进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予以销售的,由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处罚”,这对当地电动车销售造成不小的冲击。
同时,《管理办法》实施后,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本管理办法将在7月1日开始推行。
规范化管理是电动车出行的大势所趋,行业想要向更高的方向发展必须配合地方管理规定。唯一遗憾的是某些地方政府依然严卡已经过时的“旧国标”技术标准,给消费者出行造成困扰。小编希望地方政府在规范电动车出行的同时能够切实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以更加包容审慎的态度制定法规,实现城市交通立体化体系,毕竟文明出行在于人而非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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