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关于尽快出台我国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
[提要]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义发围绕低速电动车提出我国应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
今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时风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刘义发围绕低速电动车提出我国应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的建议。
近几年,在山东、河北、河南、江苏、浙江、湖南等省的三四线城市、城乡结合部及广大农村市场兴起的低速电动车,是实施供给侧改革的典型产品,完全符合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在全国各地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使低速电动车行业规范有序管理,成为新能源汽车健康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一,低速电动车在全国城乡市场深得老百姓认可和欢迎,行业发展渐成大势,产业化发展路径越来越清晰。低速电动车安全、环保、经济、舒适,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升级产品,促进亿万百姓实现交通工具升级。低速电动车零排放、无污染,加快人们实现绿色低碳出行、安全舒适出行和经济智慧出行,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我国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低速电动车价格为3~5万元,每公里用电成本是5~8分钱,是汽油车使用成本的五分之一,符合中国当前广大居民的消费水平,形成了产业化发展的有效路径。据统计,2015年低速电动车销量增长50%,达到60多万辆,呈现出井喷式发展的势头。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陈清泰认为,小型、短途、低速、实用型的电动车,在我国一些中小城市和城乡交界处异彩纷呈,如果政策得当很快会发展成百万辆级或者千万辆级的市场。
第二,低速电动车是供给侧改革的典型产品,促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转型升级。
(一)低速电动车是实现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体现。转变人们的出行方式,实现绿色低碳出行,需要从供给端采取措施。低速电动车符合现阶段我国国情,适应老百姓的需求,使人们实现绿色舒适出行,有效拉动了消费需求的增长。2016年1月24日,在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年会期间,中央政治局原常委、国务院原副总理李岚清同志视察时风低速电动车时说:“低速电动车是供给侧改革的典型,老百姓有需求,要通过政策调整,满足市场需求。要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政策”。
(二)低速电动车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转型升级的战略选择。“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是中央提出的五大任务。由于环保要求越来越严,摩托车等传统产品市场需求总量不断减少。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多,但不能遮风挡雨,向低速电动车产品升级成为必然选择。著名汽车专家郭孔辉院士认为,中国有良好的电动两轮、三轮车和农用车产业基础,跨国公司在这些领域很难与我国竞争。山东的低速电动汽车像是一棵路边的野草,很有竞争力,因为它是人民的需要。”
第三,低速电动车量大面广,正是中国需要培育的新的发展动能,有效拉动中国老百姓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呼吁国家有关部委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的分类管理办法,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执行副理事长、国家“863”计划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总体专家组组长欧阳明高认为,中国发展的电动车要适合中国的交通体系,适应这个体系而生的电动车才是国民电动车。中国的电动国民车应该是一种小型车。低速电动车就是量大面广的国民电动车,产业化发展和市场化推广的大势已经形成,规范管理势在必行。由于目前没有统一的标准和管理制度,小作坊粗制滥造老年代步车、燃油助力车,致使产品良莠不齐,产品无质量保证,无售后服务保障,严重扰乱了行业发展。
在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向两会提出了“关于把低速电动车作为国民车鼓励发展并明确标准予以管理”的建议,工信部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回复:关于小型电动车,应疏堵结合,实施分类管理,采取“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方法,引导产业转型升级,规范行业有序发展。目前“升级一批”按照纯电动乘用车管理的办法已经发布实施,但对于量大面广的“规范一批”的低速电动车,由于各部委意见不一致,管理办法迟迟不能出台,建议国家工信部等有关部委按照“规范一批”的要求,尽快出台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办法,规范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
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603/201603041335461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