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记者获悉,南昌市公安交管部门自即日起至10月中旬,在南昌市范围开展非机动车、摩托车专项整治工作。届时将重点整治电动车、自行车不按道行驶、闯红灯、加装遮阳伞等违法行为;摩托车(含三轮)闯禁行、无牌等违法行为。
电动车闯红灯罚30元
据悉,南昌市交管局将以一快速路、两立交、三桥梁、四隧道(一快速路:沿江南大道;两立交:坛子口、司马庙;三桥梁:英雄大桥、朝阳大桥、南昌大桥;四隧道:象湖隧道、青山湖隧道、滕王阁隧道、洛阳路隧道)为重点,在南昌市有机非隔离护栏的主干道设置25个整治点,对非机动车进行整治。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不按交通信号指示通行罚款30元。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安装遮阳伞等罚款50元。
摩托车违反限制通行、禁止通行规定罚款200元,记2分。未取得(轻便)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轻便)摩托车罚款500元。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罚款200元,记12分。
禁止外地号牌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南昌市市属四县和湾里地区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无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通行范围(不含昌南大道)。
7时30分至19时禁止城区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通行道路。
全天候禁止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和汽油机助力自行车通行点(福山立交桥、坛子口立交桥、永和门立交桥、顺外立交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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