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我国小型电动汽车产销量达到40万多辆,其中,仅山东省22家联盟企业就达到14.8万。2015年,全国小型电动汽车产销量预计将超过60万辆,2020年预计超过100万辆,产业规模达1000亿。
小型电动汽车是一个年增长50%以上的新兴产业,拉动了从电机、电控、电池生产制造到车辆维修保养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带动百万以上人口就业。然而,产值如此之大的产业至今却没有一个合法的身份,低速电动车这一备受百姓欢迎的产品在管理上依然是处于无法可依、混乱管理的状态。
为此,低速电动车行业一批有责任心的从业者纷纷呼吁:建立小型电动汽车分类管理制度,尽快完善小型电动汽车产品定义、技术标准。
7月4日下午,第七届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唐骏电动汽车销售总经理刘国增出席论坛并作演讲,他就小型电动车分类管理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刘国增引用习近平2014年在上汽考察时指出的“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要加大研发力度,认真研究市场,用活用好政策,开发适应各种需求的产品,使之成为一个强劲的增长点”,说:“‘认真研究市场,用活用好政策’就是市场需要而没有禁止的,就可以干!”小型电动汽车市场需求巨大、用户群体明显,市场购买力超强,是十分适合我国当前城镇化和城市化国情的国民车,国家和政府应当尊重市场发展规律和老百姓的出行需求,合理引导,将低速电动车列入法定的交通工具中。
刘国增认为,我国应当借鉴欧盟低速电动车分类管理的经验,设定门槛、分类管理、疏堵结合建立健康有序发展的目标。并尽快完善低速电动车的产品定义、技术标准、生产许可、产品认证、行业管理制度等等,明确路权,在有条件的省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
低速电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壮大主要因其适应了广大消费者的需求,能够为普通百姓机动化出行带来便利和实惠,默许低速电动车违规发展或者一刀切式的取缔都不是最佳解决方案。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产品标准、分类管理制度才能为企业生产提供方向,给老百姓吃上定心丸,这是消费者的心愿,也是企业的强烈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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