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原制定的湛江市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2年的过渡期将到期,那过渡期到期后超标电动自行车怎么办?笔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省尚未有新规定下发。我市初步意见是超标电动自行车延长过渡期2年至2017年,最终以省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2013年7月,我市根据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我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粤公通字〔2012〕115号)以及省公安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工商局、质监局《印发关于加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公通字〔2013〕4号)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公安局、经信局、工商局、质监局联合出台对我市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实施临时登记上牌2年过渡期管理措施。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省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将在2015年下半年陆续到期。
转载请注明“电动车商情网”:http://www.cebike.com/news/html/201507/201507021030339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