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型号的电动车,在南平进入了销售目录,在福州却被禁止销售;同一款车型要在福建销售,厂商必须分别到九个设区市和平潭重复申报目录;5家电动车生产企业停产……正遭遇寒冬的福建省电动车产业受到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在今年福建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谢思惠就呼吁尽快统一全省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据了解,《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去年8月1日正式实施执行,但这仅仅是一个政策性文件,具体执行细则由各地市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各地对电动自行车执行的目录准入标准不一,让全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举步维艰,电动自行车企业产量急剧下滑。
谢思惠介绍,新政执行近5个月来,相关管理部门通过深入企业调研,认为问题的主要症结是各地准入车型各异,缺乏统一有序管理,企业同一型号车型在各设区市准入时无法形成统一。如某型号车型在漳州、南平申报产品目录通过了公告,但在福州、泉州却被禁售禁行。由此不但造成管理上的混乱,还导致个别企业垄断销售,虚高市场价格,出现不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同时,实行由设区市自行制定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意味着同一车型在福建市场销售,生产企业就必须分别到九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重复申报目录,给各家企业增加了许多人力、物力的成本负担。
另外,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让不少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以及经销商的产品无法契合市场需求,只能靠限制产量来减少损失。来自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的资料显示,目前福建共有49家电动车生产企业,新政出台以来已经有5家左右企业宣告关门。
“目前,京、沪、桂等省(市)均由政府牵头,统一制定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有效避免了地市级互相制约的弊端,管理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反映良好,取得了实际效果。”谢思惠呼吁,福建各设区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管理权限应尽快收归全省统一管理,避免生产企业重复申报目录的环节,使电动车企业同一车型能同时在福建各地销售。这将减少不必要的人力、物力等成本负担,减轻福建省电动车生产企业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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