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福安市公安局穆阳交警中队院内热闹非凡,许多电摩(超标电动车)的用户正带着相关证件给自己爱车“落户”,民警们正紧张地为申请临时牌照的用户安装牌照。从今年9月1日起,福安市乡镇22个派出所(含边防所)同步给电摩“落户”,截至目前各乡镇已完成15000多部超标电动车的登记备案,福安市正逐步实现全市电动车规范化管理。为此,近日,宁德政法委综治办发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动态》刊登《福安市率先在中心城区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一文,对福安市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经验进行推广。
据了解,福安市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10~11万部,其中95%为超标电动车。为规范福安市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城市道路正常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8月6日,福安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为让广大市民了解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上牌原因、挂牌区域、登记上牌时间及手续等相关事项,取得社会各界对市政府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保障登记上牌工作顺利启动,福安市公安局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2013年9月1日启动挂牌后,市民依据程序有序办理挂牌,期间关于补开发票问题、登记初期“上牌热”问题、登记上牌收费问题、证照遗失未及时上牌的车辆等问题,我局积极协调,联合国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予以攻克。经过为期5个月的登记,市中心城区电动车登记备案工作全部顺利完成。总共登记59781辆电动车,其中超标电动车58526部,合标车1255部。
为进一步推进福安市各乡镇电动自行车及超标电动车的管理,经福安市政府、交管、工商等相关部门的协商,决定于今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对各乡镇实行电动车上牌管理。公安、保险等部门密切配合,在各乡镇派出所设立服务窗口,由公安机关为2014年9月1日之前购买,并提供合法证明的超标电动车核发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现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进行登记备案,过渡期为3年,有效期到2017年12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时速应不得大于20公里,整车重量不得大于40公斤,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交警方面表示,不符合要求的超标电动车上牌时,还强制投保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自愿选择“车上人员意外险”。
据悉,电动车挂牌以来,交通守法率上升、交通事故及时解决、肇事逃逸大幅减少、电动车盗抢案件明显下降。福安市作为宁德地区第一个启动电动车上牌城市,城区电动车登记上牌圆满完成和取得显著成效将对周边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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