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正在广州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就广州市禁售、禁骑电动车这一政策来看,虽然目前只处于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将来的结果尚未有定论。然而不难看出,至少到目前这个阶段,这一政策引发了市场及行业等多方质疑。现结合《条例》中部分存在异议的条款及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生存状况,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作以下回应。
广东省现有电动自行车企业超过150家,各类配套企业100余家,整车年产量超过400万辆,产值约100亿元,产业规模居国内第四。“十二五”时期,我省仍将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进一步加剧。电动自行车,作为新兴的绿色电动交通工具,除具备便捷、经济的消费特征外,还有节能、低碳的绿色环保特点,无疑是十分符合我省乃至全国的低碳经济发展要求的。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产业的快速发展给节能环保产业做出了瞩目的贡献。
1、对减少石油消耗。100%属于摩托车被替代里程,百公里节油2.5升,14266亿公里节油2568万吨,占2011年全国汽油消费总量(7396万吨)的34.7%;
2、对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80%属于摩托车被替代里程,20%属于轿车被替代里程,14266亿公里减少排放:一氧化碳467.1万吨,氮氧化合物33.1万吨,碳氢化合物大于91.3万吨,有机化合物大于20.7万吨,PM10大于4565吨,PM2.5大于2283吨。
3、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80%属于摩托车被替代里程,20%属于轿车被替代里程,14266亿公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757万吨,相当于植树54.6亿棵。
广东作为全国经济大省,电动自行车四大板块之一,同样是以上成果的受益者,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做出的贡献不可低估。为了进一步促进产业发展,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在相关单位的组织下开展了以下两项重大工作:
一、努力发展技术创新。众所周知,电动自行车高度同质化是制约产品升级和技术创新的最大障碍。为了破解这一困局,我省电动自行车企业推陈出新,已成立全国首个电动车产学研联盟。联盟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牵头,依托浙江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高校的科研技术资源,广泛调研城市发展步伐和消费者合理需求,深入探讨产品技术革新,竭力将电动自行车打造成符合城市道路通行条件、满足消费者需要、安全可靠的出行工具。
二、着力搭建协作平台。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备注: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省商会)正积极搭建企业与政府间沟通交流平台,并遵循相关文件积极深入行业进行政策宣贯与质量协管,配合质监、工商部门清理无证无照假冒伪劣源头,着力整顿电动车市场,致力成为政府部门的得力帮手。
随着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不断发展和消费者需求的不断增长,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也在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过30万辆。面对这一庞大的数字,其管理问题备受关注。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公布近一年,其目录管理实施细则一直未能落实。根据各地市先期制定的管理规定,我们企业为了配合当地政策要求,将产品定位于符合政策导向、满足合理需求的层面上,调整产业结构,逐渐往锂电款电动自行车方向发展。我们深知产业调整会带来阵痛和短期困局,目前锂电池成本仍相对偏高,给“锂电车”的推广普及带来相当难度。另外,消费者暂时未能理解政策导向和标准要求,对轻便款锂电车的接受程度较低。在标准滞后、政策导向和消费需求的矛盾中,广东板块近两年行业状况不佳,许多中小企业已经关停,部分仍处于挣扎状态。但我们依然有信心渡过难关,争取在政策和市场的错综关系中谋求产业发展。《条例(草案)》的公布,在广东省乃至全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引起轩然大波,部分“毁灭性“条款(如第二十四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机动车,禁止生产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摩托车;第二十五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限制摩托车行驶范围内禁止销售摩托车。在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禁止销售人力三轮车。)对已处于挣扎中的广东省电动自行车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道“封杀令”。如果“条例”实施,势必将对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产生巨大影响。
面对这样的困局,我们恳请市政府能全面考虑市民出行需求的合理性和行业生存的必要性,对《条例》的部分条款予以调整。我们电动车产学研联盟、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及全行业将在生产、销售、沟通等环节将继续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努力让电动自行车成为让广大市民放心的出行工具。
此致
广东省电动自行车行业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