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海口市交警支队全面开展“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重点整治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8月27日,海口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林鸿宇在作客《问政》栏目时表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凸显,“特别是平常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现象已有了很大的改观。”
8月6日,海口市交警支队全面开展“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据了解,第二阶段的整治重点为行人、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第二阶段整治措施主要包括: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等一律扣车,处罚款20-200元,接受法制教育考试合格后放行车辆;违法入市的摩托车、三轮车、农用车一律扣车拖移,接受办班教育考试合格后放行车辆;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攀爬护栏等,协助交警劝导教育5名交通违法行人,并视情处以10元罚款。
据了解,对违章后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将在媒体曝光;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予以10日拘留;对拒不接受处罚、恶意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据林鸿宇介绍,截止8月22日,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已经查扣电动车2.7万辆。经过专项整治,成效凸显,电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逐渐减少了,逆向行驶和闯红灯的现象明显下降,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明显下降,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林鸿宇表示,电动车交通问题比较突出,要建立专项整治管理电动车的长效工作机制,规范电动车的交通行为,净化城区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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