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日(8月1日)起,根据沈阳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三环内上路将依法处罚。
今年5月20日起,沈阳市内达标的电动车可以免费办理牌照,对现有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免费发放牌证,登记办理截止时间也由原来的7月31日延期至8月15日。对不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的电动车,不予注册登记。
30日下午3时,沈阳市交管部门表示,从8月1日开始,在沈阳市三环内发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路上行驶却没有办理牌照的,交警会对其进行督促和教育,让电动车驾驶员在8月15日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牌照。如果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在沈阳市三环内上路,交警会对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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