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今天下午举办的《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为净化我省道路交通环境,从明年1月1日起,山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严格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也被列为重点查处对象。 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春田介绍说,为净化道路交通通行环境,《规定》强化了部门间的协作配合,明确要求山东省工商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执行机动车、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登记制度,依法查处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或者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其配件、无照经营机动车和电动车、出售报废机动车和拼组装机动车等行为。 同时,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将会同公安机关依法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机动车、非机动车成品及其配件生产企业和道路交通安全防护产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依法查处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生产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非机动车及其配件和未取得工业产品许可证擅自生产电动自行车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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