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海南省海口市质监局获悉,海口市第二批合格电动车目录申报将于三月中旬启动。届时相关电动自行车经销商可在海口市政府服务中心质监部门窗口申请办理。申请的产品依然为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
据悉,海口市第二批合格电动车目录在办理程序方面,总结了首批目录申报经验的基础,申报相关手续将大大简化,申报单位准备的材料也有所减少以便提高申报效率,本次申报,申报单位不再需要提供产品说明书、售后服务制度、生产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生产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四样材料。
据悉,有关部门近日将正式发出相关申报通知,质监部门提醒,第二批申报一定要提前准备好相关产品的样品车,因为按照规定每一款车辆都要求对现车进行审查。此外,合格电动车标准要求目前依然不会放开,必须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B17761-1999)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符合六项标准: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公里;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轮胎宽度应不大于54毫米;制动性能(按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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