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记者从郴州市城区“限摩规电”源头治理工作协调会议上了解到,从现在起到2012年春节前,郴州市将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和电动自行车非法营运等两个源头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和管理,确保“限摩规电”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据悉,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将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销售摩托车、助力车、电动车的厂家、商家进行“拉网式”清查,全面摸清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分类建立健全台账。在“限摩规电”区域内,工商、质监等部门将开展对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督检查和电动自行车质量检测,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检查整车质量、外形尺寸等参数,确保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会议明确,对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等规定的电动自行车的,按照《产品质量法》和《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停止销售,并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会议要求,市综治办、市经信委、市质监局、北湖区政府、苏仙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换通报机制,对相关部门移交的违法案件,要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从快处理,并及时通报处理结果。同时,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深入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限摩规电”的有关政策法规,督促企业依法经营,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
会上,郴州市电动车行业的经销商代表也郑重承诺严把进货关,努力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和守法经营观念,做到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