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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电动车须挂牌上路
来源:厦门人民政府网    2011-12-5 8: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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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厦门市明年将采取多项新举措:将控制电动车的增长速度,将扩大岛内电动车限行范围,明年骑车要携带行驶证,处罚标准将大大提高。

  随意骑行的电动自行车,不仅带来安全隐患,同时也大大刺痛着城市交通的神经。在如今的这种背景下,“严格管理、限量控制”,已经作为厦门市对待未来电动车发展的鲜明态度,被写入即将在明年元旦起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里。

  目前,具体细则正在逐步出台。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厦门市明年将采取多项新举措。

  将控制电动车的增长速度

  控制,对厦门市明年起对待电动车的一个关键词。据了解,明年岛内将对新车实行限量控制,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挂牌对象。不过,岛外对新车注册登记不限量,而是推行“带牌销售”,并允许市民自行携车申请,注册登记设定的有效期为五年。

  据透露,有关部门很可能从下个月开始,受理厦门在用电动车的注册登记申请。而在在用车登记结束之后,我市将推出岛内电动车限量控制措施。

  根据上级部门的批复,厦门市电动车挂牌收费标准为10元/辆(含牌、证)。遗失牌、证的,分别按8.5元/牌、1.5元/证收取补发牌、证工本费。除此之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将扩大岛内电动车限行范围

  不仅仅数量要控制,今后,岛内电动车的活动范围也要进一步压缩。目前,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以东、湖滨北路以南、嘉禾路(吕厝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湖里区的长岸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高殿二号路口至华荣路口)以南、华荣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华荣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严格限制电动自行车通行。与此同时,厦门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隧道、快速路,也同样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

  交警部门昨天表示,从明年开始,厦门市将进一步扩大岛内电动车的限行范围,具体方案有望在近期出台。

  明年骑车要携带行驶证

  明年,即使家有电动车,也不能随意骑出门了。我市已经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在厦门市道路上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

  交警说,电动车号牌必须按照规定位置安装,不得随意遮挡、污损,不得使用他人电动车的号牌、行驶证。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未来厦门对电动车的管理,已经开始向机动车看齐。接下来,厦门市将在六个区各设立一个电动车登记点,负责办理在用电动车的审验、登记、挂牌等事项。值得一提的是,在登记点,我市还将设立保险服务窗口,提倡、鼓励电动车所有人投保。

  处罚标准将大大提高

  当前,电动车违法屡禁不止,据交警部门的分析,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这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太轻”。据介绍,目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只是被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而只有其证照不全或拒绝接受当场处罚的,执法部门才有权扣留其电动自行车。

  这种情况明年将不复存在。记者昨日了解到,从明年元旦开始,电动车交通违法,将最少被处以100元的罚金。根据最新出炉的处罚标准,电动车没有挂牌上路,罚款300元,暂扣车辆3个月;醉酒驾驶电动车,罚款500元,暂扣车辆3个月;电动车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或者超速、闯红灯、随意骑行等,罚款100元,暂扣车辆、缴款后返还;电动车违规上快速路或违反限行、禁行规定,罚款200元,暂扣车辆3个月;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电动车号牌,罚款300元,收缴号牌并暂扣3个月;此外,改变已登记电动车的整车质量、外形尺寸、最高时速等参数的,将被罚款300元,并注销车辆登记。

关键词:厦门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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