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口市政府颁布了《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让海口30多万辆的电动车在管理上“有法可依”,然而,市民在支持《办法》出台的同时,也对该《办法》中的部分条款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提出了疑问。同时,他们还希望相关部门从生产源头上遏制超标电动车,避免让市民在电动车是否超标的问题上,处于“两难”的境地。
现状:海口电动车九成超标
根据《办法》规定,合格电动车的设计最高时速应当不超过20千米(公里),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千克(公斤),制动性能、外形尺寸等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但记者走访发现,不管是现在在路上行驶的电动车,还是电动车商行内在售的电动车,大部分都已超出上述的标准。
海口东湖某品牌电动车商行的负责人王先生告诉记者,在9日中午看到关于《办法》的报道后,自己感到很头疼,“我们现在库存的1000多辆电动车,根据《办法》都是超标的,而且不光是我们,其他车行也都是这样。”王先生说,当务之急就是抓紧时间把库存的电动车卖出去,而今后在进货时,将会加大符合标准电动车的比例。
数据显示,海口的电动车保有量在30万辆左右,其中九成以上属于超标电动车。
“说实话,为什么市场上都是超标电动车呢,还是说明他有一定的需求。”一家电动车商行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目前的电动车标准,想要做的不超标很难。“光一块电池就差不多10公斤了,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真的很难。”该负责人表示,虽然《办法》给出了超标电动车2年的过渡时间,但他们仍然感觉压力很大。
同时,针对《办法》中提出的鼓励商家和厂家对超标电动车进行以旧换新的提法,众多电动车经销商表示,目前仍没有具体的相关实施方案出台。
声音:多数市民对《办法》出台表示支持
10月9日下午,记者在海口街头随机采访了数十米市民,询问他们对于此次《办法》出台的看法,他们中的大多数对《办法》的出台表示支持,认为这让电动车管理有了依据。
由于媒体之前对于《办法》的报道较多,不少市民对于《办法》的一些条款都有所了解。市民李先生是一名公司职员,他认为,《办法》中“对生产企业、销售商、维修经营单位以及使用人违反规定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部件以及加装音响、高音喇叭等行为将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收缴其违法装置。”的规定很好,可以狠狠的打击那些装着高音喇叭扰民的电动车。
“这些装着高音喇叭的电动车太讨厌了,经常半夜三更开着高分贝的摇滚乐从窗口经过,让我们苦不堪言。”李先生说,有了这么高的处罚额度,相信这种装着高音喇叭的电动车能够有所收敛,也还市民一个安静的环境。
而市民赵小姐则认为,《办法》中对于电动车搭载人数以及逆行、和机动车抢道等行为作出严格限制,是十分必要的。“有些电动车见缝插针、到处乱窜,很危险。还有的一辆电动车上坐三四个人,看起来就很危险,而且这样超载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
“现在电动车乱性乱窜导致的车祸确实越来越多了,是该好好管理一下了。这个《办法》我都觉得出台的有点晚了。”市民王先生说。
疑问:《办法》是否会遭遇“执行难”?
在采访中,不少市民对《办法》的出台持支持态度,但他们也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海口30多万辆电动车,而且现在还在不断的增加,我想知道到时候相关部门是否有足够的精力去应付那些违规的电动车。”海口市民孙先生说,按照《办法》的规定,电动车的管理工作依旧是由交警来完成,但是目前的现状是,海口日益增加的机动车已经让交警部门感到有些“力不从心”了,再加上这数十万辆的电动车,会让交警部门的工作压力更大,所以他担心到时候《办法》可能会遭遇“执行难”。
而海口市民刘小姐则道出了自己的担心,“就算有法可依了,但是我觉得现在电动车逆行、乱窜、和机动车抢道的现象并不会有太大的改观。”刘小姐认为,现在不少道路根本就没有非机动车道,就算有非机动车道,也很难满足飞速增长的电动车的需求,所以,还是要抓紧时间落实《办法》中规定的,对于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天桥增加电动车通过功能的落实,让海口的交通秩序更加顺畅。
同时,电动车的超标问题依然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办法》中规定一个标准,但现实情况确实大部分电动车超标,我们想买合格的电动车都很难。”市民王女士认为,《办法》的出台让市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从生产源头入手,让市场上销售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这也会让市民省心许多。
也有一些市民认为,现行的电动车标准有些“过时”,以及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应该做一些改动,在电动车重量、时速以及刹车等一些强制标准上有所修改,在满足市民对电动车速度要求的前提下,同时保证电动车的安全性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