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交通事故连发 财险对该险种不“感冒”
最近,沈阳接连发生与电动自行车相关的交通事故。先是8月2日凌晨,大东区发生了一起疑因酒驾电动自行车肇事致死事故后;8月3日,铁西区建设大路重工立交桥东侧下桥口附近,一辆奇瑞轿车将一辆载人的电动自行车撞飞,导致车上两人一死一伤。
作为市民的主要代步工具,电动车的安全性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8月3日,记者走访了多家保险公司,发现目前电动车保险仍处于起步阶段。
电动自行车事故持续上升
来自沈阳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相关数据表明,沈阳市自行车保有量在200万台左右,其中,电动自行车数量占60%。也就是说,沈阳平均每6人中就拥有一辆电动自行车。120万辆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却存在不少“先天不足”的问题,山寨版电动自行车本身就质量不过关、速度过快等,有些电动车的最高时速已达到了每小时45公里。
数量庞大的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超速、抢行,导致违规驾驶情况比较严重。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仍在违法生产与销售,超大、超重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市民的出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交通事故频发。
据沈阳市公安部门统计,因电动自行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每年都持续增长,甚至超过200%的增长速度。5月23日,沈阳市公安局公布一组数据,通过近几年数据分析,沈阳市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占到了32.6%,死亡人数占35%,尤其在夏季,这方面的事故最为多发。
电动自行车未纳入强制险
“电动自行车无证无牌行驶,更不需要办理第三者责任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因为没有保险,无法赔付,所以经常遇到索赔纠纷。”一位负责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告诉记者。
按照现行的法规,电动自行车未纳入强制保险范畴。而使用电动车的人赔付能力又大多有限,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有责无能”的矛盾突出,给事故的赔偿调解工作带来极大困扰。
“要是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发生刮蹭、碰撞,机动车会负责;可是电动自行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事故时,往往因为没有保险,受害方很难得到赔偿,结果人财两空。”
既然电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多,事故赔偿又易产生纠纷,那么能否像机动车一样,为电动车上保险呢?究竟有没有专门的电动车“车险”呢?
沈暂无电动自行车三者险
事实上,早在2006年,中国人保推出的首款“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就获得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随即进入市场。当时推出的三款产品保额从5万元至10万元不等,年保费从60元至200元不等。电动车保险后,一些碰撞造成的人员受伤,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如果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坏,也可以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昨日,记者找到中国人保沈阳分公司,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动自行车险,我们公司现在没有该险种。”而沈城其他几家财险公司也表示,目前都没有推出电动自行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计划。
某财险辽宁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三者险保费太低,出险率太高,风险无法控制。此外,电动自行车的赔偿不“随车随人”,且出险频繁,对于保险公司定损人员的工作量也是一个挑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