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府正式出台《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后,全市近80万辆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电动车)将于今年9月30日前全部上完牌照,否则将禁止上路。笔者认为,这项工作抓得好。
不过,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这就是在办理上牌过程中,如果对一些“赃车”验明正身不细,“赃车”就可能会堂而皇之地搭上顺风车,顺理成章地变成“合法车”。
笔者从武汉某电动车市场得知,在正规商店购买一辆新电动车,小型号的千把元,中型号的两千多元,大型号的三四千元。若被小偷偷走后,卖给二手市场老板分别为:两三百元、六七百元和千把元,老板加以“改装”后再以略高于原价的对折价卖出。这“二手货”卖得比新的还火爆。
鉴此,我觉得除了要严防严打盗车和交易偷盗车辆的行为外,在办理上牌过程中,也要谨防“赃车”变成“合法车”。其办法,就是在办理上牌时,必须严格确认车主的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真实;同时,还须核对电动车轮圈上的编号、电机编号和车架编号是否与车辆合格证相一致。如果有疑问,则应立即暂扣细查。如此,才能尽可能杜绝“赃车”变成“合法车”,进而遏制盗窃与销售电动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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