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面对电动自行车的新标准电动车买家卖家表示理解。 |
近日,国家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四部委联合发布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根据此新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应不大于20公里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公斤;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功能。由此可见,目前正在路面上行驶和销售的电动车,绝大多数为超标或者非标的产品,应该在取缔的范围之内。 日前,笔者走访了中国科技五金城金城市场内的几家电动车专营商店,向店主以及正在选购电动车的顾客了解他们对此项新规定的看法。 “对于这项新规定,我认为可以接受。反正是一视同仁的标准,每个电动车经营店都是要实行的。所以,我不担心销量会受到影响。”某电动车专卖店店主李先生对笔者说道。据悉,目前我市各商家所经营的电动车都大同小异,价格差距也不明显,而且最畅销的多为摩托车款式的电动车。此款电动车实际最高时速可达60公里每小时,整车重量将近50公斤,而且并没有配套的脚踏骑功能。这些条件已经超出了新规定的标准范围。 笔者就刚出台的电动车新标准向前来购买电动车的刘某作了采访,“有这回事?如果新标准实施了,那对于我们来说可就太遗憾了。本想抱着低碳环保的心态买辆电动车上下班,接送小孩,买买菜的。电动车要是给限速了,真得考虑去买自行车。”同在店内选购电动车的一位女士则认为,“国家出台新标准,我个人还是表示理解的。因为现在部分交通事故主要是由于电动车的行驶速度过快引起的,限速完全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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