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闻晚报》报道,国家四部委此前发文要求“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引发热议。近日,中国自行车协会首次就这一热点话题做出回应,称四部委的发文引发了企业和行业的反思,同时呼吁加快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修订,并认为在“新国标”出台之前,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 标准修订更为紧迫 在中国自行车协会官网的显要位置,有《中国自行车协会负责人就热点问题答记者问》一文的导读,而热点问题指的就是近来甚嚣尘上的整治“超标”电动自行车。 该负责人在文中提及,现在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了1.2亿辆,近些年产量一直保持在2000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比较突出;售后服务薄弱;由于1999年的标准12年未动,保有量中还有“超标车”上路行驶等。 该负责人还表示,现行的电动自行车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已经不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而这次四部委文件的出台,使标准修订更加紧迫。 新国标各方意见分歧大 事实上,这样的迫切希望已经持续了整个2010年。2009年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出台,标准规定其最高设计时速大于20公里、小于50公里,属机动车范畴。 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建荣表示,上述标准被认为挤压了电动自行车的发展空间,因为国内企业生产的电动自行车时速绝大多数正在这个范围之内。在电动自行车业界的反对下,这一轻便摩托车标准于2009年底被暂缓执行。同时,新的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也被要求加快制定。 前述《答记者问》中提及,2010年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电动自行车分标委会已经召开了三次大的标准征求意见会议,分别征求各省市行业协会、生产企业、政府管理部门、各地消费者协会等方面的意见。 争议焦点在时速和重量 郭建荣表示,时速和重量是“新国标”制定中最大的争议所在,企业希望时速能够放宽到25至30公里的上限,重量提高到40公斤以上。 郭建荣认为,随着城市生活半径的提高,以及电动自行车越来越广泛地运用于快递等行业,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允许电动自行车跑快一些。同时,为适应电动自行车行驶里程的提高,36伏、48伏这些高负荷电池被广泛采用,其重量分别达到16公斤和20公斤,已经接近整车重量标准的一半。而旧国标中,40公斤的整车重量标准建立在24伏电池基础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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