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因价格相对较低,使用方便等原因颇受欢迎(资料片)
“限期淘汰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家四部委的这一通知无疑将近年来悬而未决的电动车标准问题再次引爆。对此,记者昨日采访了多位电动车业内人士,得知这一政策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下发,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市民大可不必担心,‘限期淘汰’政策不会一刀切,各地可能会出台以旧换新、延长期限等具体措施,不会影响公众正常用车。”记者 陈川
新规早在3月份已下发
“事情远没有一纸通知那么简单。”省城一电动车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四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早在今年3月份就已经下发,通知全名是《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出台背景系大量“超标”电动车存在交通安全隐患。但通知并未考虑到各省实际情况,在“新标准”明确前,必然面临实施难题。
“标准之争,并不是个新问题。”据了解,早在2009年,针对《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划入机动车一事,山东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上书国家相关部门,申请叫停或暂缓执行电摩新国标。事后,电动车的“标准”问题被暂时搁置。
截止去年,国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超1.2亿辆,山东省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也已经接近1400万辆,使用铅酸电池的自行车占大多数。“按照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现在的铅酸电池车几乎全部是‘超标’车。”电动车已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个民生问题。
“市民大可不必惊慌,四部委的政策并未考虑各地实际情况,听说省里正准备出台相应措施,避免因为‘限期淘汰’造成市民恐慌,不排除出台以旧换新、延长时间等措施。”相关人士告诉记者。
正规品牌经销商
乐见规范市场
“限期淘汰”政策虽然针对的是“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但言外之意,目前在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也已被划入禁用范畴。对此,电动车经销商和厂家是如何看待的呢?
邦德电动车代理商、济南阳光车业连锁专卖店负责人李经理告诉记者,电动车行业缺乏规范和监管,作为正规品牌经销商,他们“非常赞成国家出手监管”。李经理介绍,无论是电动车厂家还是经销商,都希望有一个有序的竞争环境,目前电动车国家标准严重滞后,反而让他们“无所适从”。
“监管是好事,但此次四部委下发的通知能否真正执行?大家仍存有疑问。”李经理表示,新政是否会对行业产生冲击,关键要看执行程度,“目前来看,仍然停留在纸面上。”
在省城经二纬五经营锂电电动自行车的贾经理也向记者表达了同样的质疑,“我们非常欢迎国家加强行业管理,但政策能否真正实行下去不好说。”贾经理表示,电动车是一个过渡产品,与摩托车相比,尤其是铅酸电池电动自行车,确实存在安全隐患。
贾经理告诉记者,一块48伏的铅酸电池重量接近20公斤,再加上车身重量,早就超过了国家规定的40公斤,但锂电就不存在这一问题。
电动自行车“淘汰”
摩托车或迎商机
“电动车加强监管,对替代产品摩托车来说是件好事。”他告诉记者,自电动自行车诞生后,对摩托车行业造成了巨大的冲击,“目前国内的摩托车年产量只有1000多万辆,而电动自行车却高达4000多万辆。”产量相差如此之大,除了价格因素,最大的原因就是:电动自行车不挂牌,无需考驾照。
如果“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期淘汰,对替代产品摩托车而言无疑是一次巨大商机。据估计,按照全省电动自行车保有量1400万辆,年销售240万辆计算,大部分属于“超标”电动自行车,如果“限期淘汰”,对摩托车的巨大需求无疑是一块诱人的蛋糕。
电动车“限期淘汰”
武汉设三年缓冲期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陈川) 听说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将“限期淘汰”,济南轻骑铃木一位销售经理告诉记者,类似的政策在湖北武汉已经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根据武汉市今年4月份出台的《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武汉市将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制度,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擅自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扣留车辆。
对于不合规定的车辆,也就是“超标”车,《办法》设置了三年缓冲期,期间可申请临时通行号牌,三年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得上路行驶。
电动车“淘汰令”
或影响快递业
商报北京消息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给中国快递业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然而,城市中,每天穿梭于大街小巷送货的三轮车、电动车却属于非法营运,作为“基本生存条件”的运输工具竟然成了困扰快递公司的难题。
在圆通速递北京和平里分部总经理吴枝法看来,封闭式的电动三轮车是快递员收件派件最好的运输工具。可是电动三轮车却无法上牌照。吴枝法问遍了北京市管理车辆的部门,也没有结果。
而据记者发现,在快递行业中,还有不少投递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四部委的最新下发的“淘汰令”,无疑也会为快递行业带来影响。据《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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