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相关法规规定时速不得超过15Km,另一边是大多数车主实际时速都超过,电动自行车“限速”带来不少困惑。经历了半年时间调查,昨天,江苏省消协等联合公布了《2010年江苏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及消费意愿调查报告》,这份调查报告的结果清晰显示出了不少问题。
问题一:近九成人时速超过“上限”
1999年制定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电动车时速不超过20Km。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辆。
但在被调查者中,63%的人驾驶电动车的时速为20Km以上,只有12%的人速度在15Km/h,也就是说,近九成消费者骑行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超过了现行规定。有76%的消费者认为电动自行车限速应超过20Km/h。
建议:给电动车“名分”开辟专道
省消协建议,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将电动自行车作为特殊类型的非机动车进行单列管理,更具体的如增加人行道宽度,让自行车进入人行道,与电动自行车分开行驶,让电动自行车拥有独立车道。同时建议交管部门根据路况合理设定电动车实际行驶速度。还可考虑电动自行车采用区别于普通自行车小牌照的大牌照,强制投保意外险等,以增加安全度。
问题二:消费者觉得保修时间过短
2009年全国电动自行车总销量为2369万辆,而江苏就卖了700万辆。然而,电动车至今尚无统一的售后服务“三包”规范。现在保修时间由厂家自定,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保修半年或一年。有41%消费者认为商家对电动自行车的保修时间过短。被调查者对于电动车主要零部件的满意度,没有一项是超过50%的。
建议:江苏尽快出台“三包”规范
省消协建议,相关部门应尽快修订国家标准,出台规范行业的新标准,在全国先行出台电动自行车销售服务“三包”规范,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将其纳入地方立法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