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淄博市第一辆下乡电动自行车——“新日金牛王”在山东新星集团新日电动车专卖店售出,标志着“电动车下乡”开始进入实质性销售阶段。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大区总经理杜向峰介绍了电动车下乡情况,并向来自罗村、商家、磁村等十几个乡镇的分销商授牌,电动车下乡市场大门就此正式打开。第一名获得电动自行车下乡补贴的市民董爱青说:“早就想买一辆品牌电动车了,这次电动车下乡国家又给了实惠,还省了260块钱,非常合算”。
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节能环保等特点受到广大百姓青睐。根据电动自行车享受家电下乡的文件规定, 对农民购买中标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由国家财政以直补方式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最高不超过260元,即售价2000元/辆及以下按13%,售价超过2000元/辆的按260元)给予补贴,以提高农民购买能力。
家电下乡带来的旺盛消费能力不容置疑,无论是彩电、冰箱、洗衣机还是电脑,只要搭上了“家电下乡车”均能在销量上取得很大突破。来自淄博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10月底,全市共备案家电下乡销售网点480家,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48.7万台(部),销售金额10.36 亿元;销售“家电下乡”财政补贴产品44.1万台(部),农民朋友已获国家财政补贴1.2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