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盛先生:瑞安市近来正在对二轮电动自行车进行上牌,我是外地人,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发票遗失,按照规定打了证明,可警察就是不给我上牌,而他们本地人的电动车都可以上牌,这是为什么?
记者核实:瑞安市公安局有关人员首先纠正了盛先生的说法。他说,瑞安市这次对二轮电动自行车(又称二轮电动车、电瓶车)开展的是防盗登记,而不是上牌。由于瑞安市目前已拥有电动自行车20多万辆,这些车辆没有任何登记措施,一旦这些车辆被盗,将给公安部门侦破案件带来一定难度,而当案件破获时,这些车辆的失主又难以查找,车辆无法被认领。因此,瑞安市公安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从9月16日开始,在该市范围内开展二轮电动自行车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时不收取车辆所有人任何费用。
这次无论本地人或者外来人员,只要手续齐全都可以申请登记备案,登记时需提交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暂住瑞安市的,需提交公安机关核发的临时居住证)、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车辆合格证;发票、合格证遗失的,需提交车辆所有人所在的村(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的证明(注明车架号、电机号)。车辆所有人携带这些资料和车辆,到辖区派出所指定登记点登记备案。如果车身上的车架号或电机号出现人为磨损现象,将不予以登记。对盛先生的电动自行车不予以登记,有可能是车子问题或他的临时居住证不在登记辖区。
警方称,这次集中统一登记备案时间至2011年2月15日止。登记后,均免费安装防伪贴和登记牌。对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备脚踏骑行功能及符合国家其他相关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在完成登记备案后,还应到非机动车管理所登记上电动自行车牌。
在开展集中统一登记备案的同时,瑞安公安机关将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和盘查力度,对权属不明或有赃车嫌疑的,一律予以查扣,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