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几天前,家住广东中山的刘先生骑着新买的电动车上街,却因为车辆超标,被交警处以扣除机动车驾驶执照12分同时罚款1100元的处罚。
这可把刘先生给郁闷坏了。一来这辆新电动车还带着商家的“检测合格证明”,二来,因为自己提供的是小型汽车而非摩托车的驾驶证,就受到如此重罚。刘先生是否应该为超标的电动车买单?交警的判罚是否合理?我们连续中国政法大学洪道德教授。
主持人:这辆电动车带有商家的“检测合格证明”,车主却因为“车辆超标”受罚。这种情况下,您认为商家有责任吗?
洪道德:有。因为电动自行车是有国标的,按照通用技术条件里面规定来讲,它的各个方面的指标都比较明确,如果说真的是事实上超标了,那这个标应该是国标 。这个责任应该是在厂家,因为厂家没有权利在国家标准之外生产叫做电动自行车的这一种交通工具。
主持人:您认为驾照扣12分外加1100元罚款的处罚是否合理呢?
洪道德:我认为这个有点过重。交警可能在执法过程当中没有注意到行为人主观上的感觉,也就是说就行为人来讲,他并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交通工具是超过国家标准的;或者从交警这个角度来讲这是一个不合格的交通工具,但行为人本人并不知道,因为他是从商店买来的。而且交通工具上面还有厂家合格的证书,合格证在上面。从这个角度来讲,他主观上面没有故意违法的成份在里面,当然他用的驾驶证不准确。从这一点上讲,对他进行处罚,交警执法来讲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但是按照这种违法的高限来对他进行处罚,显得不公平。公正了,但是不公平。公正就是没有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有没有合情合理,这个就还要注意公平这样一个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