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实际上没有‘换购’车辆这个概念,是市民误解了。市民把车辆卖给商家,再从商家那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一样可享受政府补贴。”昨日下午,福州市贸发局陈燕敦副局长接受采访时介绍说。
电摩”换购电动自行车是否也享受折扣?换购车辆是否享受20%政府补贴?带着市民的疑问,记者走访了福州市贸发局。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了贸发局陈燕敦副局长。陈燕敦说,实际上根本没有车辆“换购”这个概念。“市民把车卖给车商,然后再向商家购买合标电动车,这是自由交易的一种方式,是两道程序。”陈燕敦进一步解释说,政府有向商家给出回购指导价。只要商家用不低于回购指导价的价格向市民回购车辆,都不算违规。至于高价回购需要什么条件,那就要市民跟车商商量。比如说,市民推着一辆原价2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超标车前往车商去回购。按照政府指导价,车商回购这类车时,不得低于1000元。但若车商愿意出价1500元回购,条件是市民得在车商那购买一款合标车。而市民又觉得商家提供的条件可以接受,就可以跟商家签订车辆回购和购买车辆的协议。市民还可从政府那拿到1500×20%=300元的财政补贴。若不愿意再买一款合标车,也可要求商家用不低于1000元的价格回购。“只要市民与商家都愿意,就没有违规的地方。”陈燕敦说。
此外,记者从福州市交通整治办获悉,截至7月5日上午10:00录入福州市超标电动车回收信息管理系统的共有2427辆。陈燕敦提醒说,距电动车回购政府补贴截止日期仅剩24天,希望市民尽快处理掉手中的无牌电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