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福州市警方继续严查电动车各类交通违法。警方介绍,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闯禁行、违规载人和不按道行驶,违法车主均被罚款20元。其中,违规载人被处罚的最多。
由于《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新近才开始执行的,许多市民对《办法》内的相关规定不一定很熟悉。昨日,记者走访了福州市交巡警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解读了《办法》内的相关条文。
“市民有个误区,以为电动车走机动车道会挨罚,走其他道路就不会,这实际上不对,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在有规划非机动车道的地方就只能走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也不能走。”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一位负责人介绍,除了不按道行驶、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外,逆行、违规载人载物、中学生骑电动自行车,都是本次警方严查的重点。
该负责人介绍说,特别是违规载人载物,《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得十分清楚:第二十四条:驾驶人在电动自行车上载物,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准超出车把15厘米,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轮,后端不准超出车身30厘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