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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牌电动车今起可通行 千万勿忘悬挂车牌
来源: 福建台    2010-4-30 15:5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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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从4月28日起,合格电动车上牌后可在福州市区所有非机动车道上行驶,但禁止在机动车道上通行。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后,可在原“限电限摩”路段:五一路、五四路、八一七路东街口至古田路口路段和古田路八一七路口至五一路口路段通行。而对于超标电动车,福州市区“限电限摩”路段仍然禁行,也禁止其在“限电限摩”路段的非机动车道上通行。福州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计划从今年起禁止超标电动车在市区部分主次干道行驶,通过3年时间过渡,使超标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区道路。 在福州鼓楼区电动车报牌点,前来报牌的车主络绎不绝,不到半小时车主就可以拿到车牌。但是记者在现场发现,尽管大家都赞成电动车上牌,但是不少车主拿到车牌后却没有挂在电动车上,而是收进了后备箱中。

      (同期声 福州市民 怕挂起来之后被偷。)

      (同期声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区交巡警大队主任科员 陈平 拿到后应该挂上,如果掉了可以挂失、补办。)      

      福州市公安部门还提醒群众,骑行电动车一定要悬挂电动车牌照。因为报牌采用的是实名制,车主的相关信息全部收录在公安部门,通过牌照就可以找到车主,即使在没有交警执法的现场,通过“全球眼”和各路段探头,还可以记录下违规的电动车。

     (同期声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区交巡警大队主任科员 陈平 就是杜绝车祸中弃车逃跑的。我们通过记录都可以找到本人的。)

关键词:福州 
我来说两句( ) | |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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