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是城区分路段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首日,警察对行驶在兴中道上的电动车驾驶者进行教育。
新闻回放
2月23日,中山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3月1日起,中山城区兴中道、富康路、民权路三条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4月1日起违规通行的电动自行车将处20元罚款。电动车禁行范围将逐步扩大到整个城区和部分镇区。
昨日是中山城区分路段禁行电动自行车的首日,兴中道、富康路以及民权路三条道路开始禁行电动车,但路上电动车仍跑得欢。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禁行电动车的提示标识还没有做好,所以无权对违规进行处罚。提示标识计划于本月10日左右设置完毕。
三条路仍有大量电动车
昨日下午14时许,记者走访了开始禁行电动车的兴中道、富康路和民权路发现,尽管电动车禁行已经开始,但大多数电动车主并不知晓此事,道路上也未能看到禁行电动车的标志或者宣传横幅。
在兴中道与孙文路的交叉路口,记者看到,一辆辆电动车依然在兴中道上自在行驶,不到5分钟的时间内,记者视野范围内就看到了不少于30辆电动车。而孙文东路上横穿兴中道的电动车,大多没有按照规定下车推行通过人行横道,而是与其他机动车一起从机动车道上驶过,即便是在人行横道上通过的电动车,也没有车主下车推行。
大多车主不知禁行规定
在兴中道上一家公司上班的赵小姐骑着电动车来到单位门前后,如往常一样将电单车停在路边人行道树下。“电动车不能开进兴中道?我不知道吖。”赵小姐听说兴中道开始禁行电动车的消息后感到很惊讶。
“我住在齐富花园一带,不远也不近,坐公车不划算,如果真的禁行电动车,以后我就把车子停在孙文路和兴中道交叉口位置,再走路来上班了。”赵小姐说,不过电动车不在单位楼下,很容易被偷。
大多数车主都对记者表示,并不知道电动车在这些路段禁行的消息,车主王先生说:“先不管那么多吧,等被交警抓到了再说吧。”
释疑
交警见违规叹无奈 原是禁行标识未设置
50套禁行标识10日设置完毕
昨天下午下班高峰期,记者来到市政府附近的兴中道路口,该路口设有全市两个交警执勤示范岗亭之一,路口约有6名交警和辅警执勤。3分钟左右,约有50辆电动车横穿兴中道。执勤的交警对此仿佛视而不见,未加以阻拦和劝告。
交警城区大队负责人表示,禁止电动车通行的交通标示还没有设置,交警无权对违规的电动车实施处罚,哪怕是口头警告和教育也缺乏法律依据,所以执勤的交警就算看见违规的电动车也只能无奈摇头。
交警支队设施科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在上周才接到通知说要制作电动车禁行标识,时间过于紧迫:“我们接到通知的时间太晚,而且出于美观考虑,我们在一根标识杆上面多设立一些其他的标识。目前电动车禁行的标识已经设计好了,已经报给相关部门审批,禁行路段将会设置50套禁行电动车的标识。计划本月10日左右完成。”(陈峥 林广/文 梁炜培 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