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祥和的节日,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经济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节日市场的繁荣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工商局于近日开展元旦春节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的时间将从2009年12月24日至2010年2月14日,主要加强食品(散装食品、儿童食品)、电动自行车、数码产品、服装鞋、儿童玩具等重点商品的检查。检查的重点区域为城乡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村经营网点,各乡镇及城区主要街道各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部、经营店,文化市场及公众聚集场所等等;检查的重点行为:一是无照经营行为;二是销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三无”食品、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其他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违法行为;三是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四是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五是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六是擅自发布广告、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七是开展不正当促销和虚假、欺骗性有奖销售活动行为。(欧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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