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9月30日电动车备案登记最后期限仅剩10天了,交警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昨日将10余万份“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指南”发放到车主手中。交警部门提醒,10月1日起,未悬挂临时编号牌的电动车严禁上路行驶。
“同志,你好!请你把电动车上的货物卸下来!”在五里牌路口停车等待红绿灯的陈女士突然被路面执勤的民警拦下。记者看到,陈女士驾驶着一辆红色卡西欧电动车,电动车车架上横放着3根长达1.5米的不锈钢圆管和2块不锈钢板。“按照规定,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载物宽度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芙蓉区交警大队五中队中队长邓日超说,“超宽载物将处以50元罚款。”随后,交警把一张“电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指南”送到陈女士手中。经交警教育,陈女士将货物从电动车上卸下来,并打电话叫同事开汽车过来,把东西运到她供职的服装店。
“民警每天在路面执勤时,发现很多车主违反相关规定行驶。”芙蓉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樊军说,“发现车主的违法行为,我们先对其批评教育,纠正其错误行为,然后把行驶指南发给他们。”据了解,该大队将为电动车驾驶人发放4万份行驶指南,每天将派出民警在芙蓉区的主要路段路口发放。
据樊军介绍,目前我市电动车数目庞大,行驶中的违法行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电动车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第二,乱闯红灯;第三,违规载人装货。
“关于电动车行驶规定的宣传活动,我们已进行了一个星期,还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改善现阶段电动车挂牌少的现象。”樊军说。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随机抽查的7辆电动车中,有2辆电动车按照规定正确地将编号牌悬挂在车前部,有3辆电动车驾驶人已经领取临时编号牌,但未悬挂。他提醒还没来得及办理临时编号牌的电动车车主,应尽快到城区五大交警大队电动车备案登记点或交警支队车管所五个分所进行电动车备案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