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交警一分局逮住了一辆车架编号与已登记车一致的电动自行车。莫非电动自行车也有了“克隆车”?
据成都交警一分局车管科周科长介绍,2007年起,相关部门联合发文,规定自行车车身编码必须遵循“惟一性”,并在全国范围内不允许有重复编码出现。交警联系了之前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车主,排除了车辆被盗抢的可能。
“可能是车架厂搞错了,也可能是别人盗用了我们的号!”由于无法为自行车上牌,购车市民找到了该车的经销商。一位林姓工作人员说,为他们提供车架的厂商有两三个,不晓得会不会是车架厂之间弄错了。再或者,因为他们的车型上过办证目录,办理车牌号登记比较容易,会不会是别人盗用了他们的号进行登记。不过,目前他们还没有开始调查,他尚不能确定真正原因。
对此情况,成都交警一分局表示将会向上级主管部门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反映,以责令厂商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依据相关规定,该厂家的该型号电动自行车有可能将面临暂停上牌的处罚。(程双、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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