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经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最后时刻,“电动车限制通行”的内容被删除。该《条例》在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将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的最后时刻,部分委员提出“对电动自行车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不符合合肥市目前实际,也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意见被法制委员会采纳,表决的《条例(草案)》删去了对电动自行车通行采取限制措施的规定。(武静 俞宝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