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西安市交通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邀请省市主流媒体,共同商讨全市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市交管支队副支队长刘军表示:交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电动自行车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同时倡议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有条件的单位员工可乘坐班车上下班。
刘军说,西安市不适合发展电动自行车的原因主要是:一,西安正在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电动自行车在运输效益、城市资源利用等方面远不如公交车。如不加以限制,会使本市有限的道路资源更加紧张。二,目前西安道路基本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这对机动车、自行车、行人的正常交通都会造成干扰,扰乱行驶秩序。另外,电动自行车刹车时稳定性差,如果与机动车混行威胁其自身安全。三,电动自行车存在电池污染隐患,特别是西安作为一个水资源缺乏的城市,废旧电池的大量产生将不利于水资源保护。四,从国内外电动自行车发展情况看,绝大多数城市也不是把它作为主要交通方式,而是一种临时性的过渡交通工具,管理上多是限制或禁止。
电动自行车以其轻便、价格相对低廉等诸多优势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青睐。然而,广大市民在享受电动自行车带来的方便的同时,却忽视了交通安全。近期频频发生的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再次将电动车的管理话题提了出来。
刘军透露,西安市电动自行车限行势在必行,因此将来不排除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在一定区域、一定时间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采取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管制措施。同时,交管部门还将设立更多的公交专用道,并在更多的禁左路口,允许公交车左转,给公交车更大的优惠,也将对私家车施行更严格的交管措施。(赵明,杨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