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郑州市政府法制局召开《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代表、市民群众、管理部门等12名代表发表意见,多数代表认为电动车上牌是大势所趋,但过去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应想办法登记。
郑州市政府法制局有关负责人听取群众意见后表示,电摩要加装限速装置才允许上牌。
[事件背景]
哪些电动车上牌?先让市民提提意见
目前郑州市有70万~80万辆电动车,60%~70%的家庭拥有电动车,随着数量的增加,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的数量逐年增加,并渐成管理的难题,电动车是否登记上牌成为近两年政府讨论的重要议题。随着相关条例讨论的深入,电动车上牌基本定论。
4月9日,市政府法制局向社会公布《郑州市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只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并具有脚踏功能的电动车,才能登记上牌。不上牌就上路,将罚款50元。
这次征集意见共收到电子邮件200多封,多数群众支持,部分群众反对。
为进一步反映民意,郑州市政府法制局邀请各方代表座谈,现场对《办法》发表意见。
[代表声音]
《办法》出台之前应当调整部分要求
在座谈会上,代表们发表了不同的看法。
政协委员:电动车上牌很有必要
市政协委员李迎霞认为,很有必要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目前电动车丢失严重,查找破案有困难;还有一些人利用电动车抢夺犯罪,不上牌给公安破案造成很大困难。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室主任司久贵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而电动车从技术层面上讲属非机动车范畴,应以法律为依据。另外要认识到电动车上牌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他希望在《办法》中减轻电动车车主的经济负担,对违反规定的应该教育为主,人情味执法。
群众代表:“最高时速”应适当调高
“电摩时速约每小时30公里,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登记的电动车规格,除时速要限制外,还需要有脚踏功能,可我找了好几家修车店,都没法给我的电摩配备脚踏功能。”群众代表、河南省话剧院退休导演梅生翔说,应该照顾过去买的不太符合规格的电动车,希望电摩也能登记上路。“我建议不要限制电动车的最高时速,防止交通事故发生,应在交通管理方面下工夫,出台一些法规来制约,而不是制约电动车车速。”市民代表朱冠家认为,“应该把时速限制在30公里以下,而不是20公里。”大学毕业生王鹏也支持电动车上牌,但他提到,需加大对二手电动车市场的管理,让赃车早日回到失主手中。
《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残疾人营运的条件,市残疾人联合会法制办公室主任纪磊说,应该对残疾人多一些人性化的关怀,对他们以宣传教育为主。
行业代表:整车重量应作调整
“我很拥护规范电动车,但目前郑州市电动车中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到三分之一,且国家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不符合现实。”河南省电动车商会会长崔福玲说,比如国家标准规定,电动车整车重量应不到40公斤,但现实中一个电瓶都十多公斤重,目前真正按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车很少。很多省份对国家的标准进行了调整,制定了地方标准,调整成整车重量不超过48公斤或50公斤,郑州市也应出台符合民意的地方标准。
[专家建议]
时速不应超过20公里
省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授徐晓慧说,电动车时速不应该超过20公里,这是国家标准,下位法不能超过上位法。另外,应该设立一个电动车注册登记的范围,哪类车可上牌,哪类车不该上,应该有机动车生产企业和型号目录,并作公布,否则群众买车时无法识别。此外,还应该有转移、注销登记程序,否则转移给别人的电动车肇事后,法律责任不好追究。
[警方意见]
合法来源的电摩应上牌
“过去购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应该上牌,如果没有这条将失去人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常志军发言说,但他强调对过去购买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车才上牌,他说,现在被盗最多的是电动车,平均每周被盗150~180辆;很多车被盗抢后,拆开组装重新卖了,因此必须规定有合法来源的电动车才能上牌;另外应该对电动车企业有个登记目录,目录以内的是合法的。
[法制局表态]
电摩上牌不用装脚蹬
听取大家意见后,法制局负责人专门解释说,虽然国家规定了上牌的三个条件,电摩无法安装脚踏装置达不到标准,也不属于《办法》中的电动自行车的范畴,但为了保护群众利益,现有电动车都有机会上牌,但电摩须加装限速装置达到每小时20公里才予上牌,也就是电摩不必安装脚蹬也可以上牌。
据介绍,《办法》将针对征集的群众意见进行修改,提交市政府审议,争取年底前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