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计划在2012年以前,在大连港经人民广场至高新园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建设三条电动汽车示范公交线路。
昨日(9日)下午,2008年大连理工大学(辽宁)校企合作委员会暨大连理工大学(大连)校企合作年会召开。会上,大连理工大学与大连市经委签订“电动汽车示范运行及产业技术合作协议”。据了解,2008年,国家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中设立了电动汽车大规模示范专项,通过严格评审,上海、大连等6个城市入围,大连市结合这一重大专项推出了“33511”工程。即计划在2012年以前,在大连港经人民广场至高新园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路建设三条电动汽车示范公交线路,在金石滩、海之韵广场、滨海路三处旅游景点投放150台零排放的纯电动旅游观光车,并更换500辆天然气清洁出租车、100台混合动力政府公务车和环保旅游租赁车,旨在培育电动汽车产业,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
为贯彻大连市政府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精神,加大电动汽车行业技术创新力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经大连市经济委员会与大连理工大学协商,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精诚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电动汽车示范及产业技术合作协议”,未来将借助大工整体科研实力,创建专业科技研发平台,为大连市电动汽车行业发展及相关科技研发提供全方位支持。
沈阳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等59家校企合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领导和技术负责人及大连理工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年会。会上,与会人员围绕“创建行业平台,谋求共赢发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大连市副市长曲晓飞出席了本次会议。 (辛敏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