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要禁止电动车上路?这个关系民生的话题一抛出来,往往就伴随着极大的争议性。惠州究竟会不会禁止电动车上路?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8月14日表示,电动车还要存在一段时间,惠州现阶段不是禁的问题,而是要加强管理的问题。
惠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确需购买电动车,请按国家规定标准购买: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功率不大于240W、整车重量不超过40公斤、具有良好脚踏功能的电动车。
现阶段禁电动车不现实
8月14日,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做客“惠民在线论坛”回答网友提问。有网友提出,电动车由于方便、省时、省力、经济,也不用考驾照,成了很多市民的重要短途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车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许多麻烦,如违反交通规则、扰乱交通秩序的现象时有发生。该网友希望知道政府是否会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
黄业斌回应,这其实是交通管理问题。“我曾经对这个问题做过调研,明确地告诉你,现阶段我们的公交车还不能覆盖到城区的每一个角落,而且时间上也不能每时每刻满足广大乘客的要求,因此电动车还要存在一段时间。目前电动车在惠州现阶段不是禁的问题,而是要加强管理的问题。”黄业斌说:“由于现阶段我们的交通体系只能到达这个水平,还要过渡一段时间,如果完全禁止电动车上路,可能有一部分人的交通问题解决不了。”他呼吁广大骑电动车的市民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出行。
部分骑车者路上耍杂技
记者在市区麦地路、环城西二路等道路观察,发现路上有不少电动车,有些骑车者公然在街上耍“杂技”,左穿右插,让人着实为其安全捏一把汗。当然,遵章骑车的市民仍占绝大多数。
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她上班的地方比较远,没钱买私家车,坐公交车也不方便,电动车是她主要的代步工具。不过令她感到困惑的是,有时候会看到交警在查车,到底什么样的电动车上路才是合法的?
符合四标准交警不会罚
针对这个问题,惠州市交警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日前表示,目前,市政府还未出台有关电动车的管理办法。电动车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是用电能而不是用油;二是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三是车总重量不超过40公斤;四是要有良好的脚踏功能,交警是不会处罚骑车市民的。如果未能达到上述标准则要被罚,这都是有规可循的。
据介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在非机动车道通行,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距离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范围内通行。(吴国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