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企业擅自将电动自行车以‘电摩’的名义销售,实际上根本没有这一类别的产品,更不用说有关质量标准了。”昨天上午,南京市工商局公布的重要商品质量监测结果表明,南京市区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已有所好转,但郊县市场的电动自行车仍有不少质量问题。
南京市工商局不久前委托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针对郊县市场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抽样检测,抽查的39个批次电动自行车涉及33个经销企业和36个生产企业。结果发现,有15个批次“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定义”,根本没有脚踏骑行能力;还有23个批次最高车速控制不力导致最高车速、制动性能超标。据该局消保处副处长许明介绍,一些经销商在销售时甚至会建议消费者剪掉限速闸。曾经有消费者因此超速骑行摔伤,造成颅骨骨折、脑出血,至今生活不能自理。(李晓飞 杜颖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