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交管局公布了去年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总数及原因分析。这是继上周市交管部门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的通告》之后,再一次集中发布与电动车有关的最新数据和安全警示。
据交管部门统计,目前成都市共有电动自行车107万余辆。去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立案交通事故778件,死亡87人,伤858人,直接经济损失168万余元。对比2006年我市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2007年相应指数均呈上升状态。
电动车5类主要违法行为 警方根据去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立案事故进行统计,电动车驾驶人主要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不按规定让行;2、违法占道行驶;3、违反交通信号;4、逆行;5、超速行驶。据分析,电动自行车事故主要集中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共发生110件。
电动车存在安全隐患 据交警介绍,电动自行车由于其自身设计特点和性能,存在以下交通安全隐患:1、车速快,无声。根据《道法》第58条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实际上我市电动自行车时速普遍超过30公里,和市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很接近。这样快速而又无声无息地来到行人或车辆旁边,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要驾驶相对高速、操控复杂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需要一定驾驶技巧,以应付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3、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分厂家为利益驱动,片面追求生产数量和销售值,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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